2017年4月5日 星期三

106 年乙類輔具評估人員訓練課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

106 年乙類輔具評估人員訓練課程簡章

輔具評估人員係指,依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

理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範,聘用於經政府設置或委託之輔具服務單位,執

行政府輔具評估服務。輔具廠商從業人員不適合受聘於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為充實

各縣市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力量能,並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多功能輔具資源

整合推廣中心』的任務規範,規劃辦理輔具評估人員培訓課程,預計於 106 年間辦理 1 班次『乙類輔

具評估人員訓練課程』。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中輔具項次七十九至八十四項次為溝通輔具 A 款至 F 款,

其費用補助之評估規定為:『(一)相關專科醫師開具診斷證明及語言或相關治療師開立輔具輔具評估

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十二);或(二)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

(含該單位特約之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十二)。』項次九十一

為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其費用補助之評估規定為:『(一)經相關專科醫師開具診斷證明及

治療師開立輔具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十四);或(二)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